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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博华带你了解情况

发布时间:2020/8/29 浏览: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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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那么,如何做到分批有序退出目录?时间上是如何安排?退出后的后续工作怎么开展?……


01.如何分批有序的退出目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大局出发,稳妥有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02.退出目录的时间安排是什么?

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

2.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3.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03退出目录的后续工作如何处理?

妥善处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

2.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3.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04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加强管理?

1.要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鉴定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

2.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05教育类序号标题

要认真总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要推动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指导其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劳动者实现技能提升。


06各有关部门单位如何配合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相关工作?

1.对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单位要抓紧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将其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快职能转变,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质量监管,做好公共服务。

3.有关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结合实际探索向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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